| 余江特困农户有了“幸福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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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9-25 16:18 文章来源:江西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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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余江县锦江镇农民李太阳领到一笔270元的低保金,这些天里他一直沉浸在喜悦之中。今年7月中旬,他家被列入农村低保对象,从此每月可以领取90元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李太阳高兴地说:“县里给我家在镇农村信用联社办了一本低保金存折,想哪天取就哪天取,以后生活有依靠了。”
李太阳家是特困户,儿子早年病逝,69岁的他与老伴带着8岁的孙女,艰难地过着日子,当地政府每年都要接济这一家老小。而现在,余江县像李太阳老人一样的农民特困家庭都享受到了“低保”待遇,他们家家有一本专门用于存放低保金的存折,特困群众亲切地把这种存折称为“幸福卡”。
为了不让一名特困群众在发展中掉队,余江县于今年7月起,全面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让因病、因灾、因残、因老、因孤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农村特困家庭,像城市居民一样享受“低保”待遇。县里规定:凡持有该县农业常住户口的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全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均可申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审核批准后享受差额补助。
余江县把农村低保作为构建和谐农村的重要举措来抓,通过广播电视、散发宣传单、组织宣传队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村低保制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审批确认农村低保户过程中,该县实行“阳光操作”,全县各乡镇严格按照本人先申请、工作组上门调查、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张榜公示、群众监督、乡镇政府审核、县民政部门审批公示,最后确定低保补助对象。由于低保户家庭情况不一,生活水平起浮不定,对此,该县建立了农村低保户档案,一户一档,动态管理,常补对象实行两年一审核,非常补对象一年一复核,根据收入变化实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保障金额有升有降,真正把有限的资金用到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人身上。
据悉,余江县已确定首批农村低保户2707户共6851人,年需保障金200多万元,农村低保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项使用”,列入财政预算,低保户每月可在当地农村信用联社随时领取。目前,今年第三季度的低保金已全部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有效解决了农村特困家庭的基本生活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