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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06-12-25 16:26  文章来源:江西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办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一、2004年以来全市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

200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进取,扎实工作,检察业务有新的进步,执法活动进一步规范,队伍建设有新的提高,检务保障和信息化建设得到加强,各项工作开展平稳顺利,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服务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全民创业与和谐平安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围绕大局,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己任,以维护公平正义为目标,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努力为鹰潭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坚持“严打”方针,保持了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两年多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622人,提起公诉1638人。“严打”斗争中,坚持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密切配合,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严重刑事犯罪案件,适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依法快捕快诉,增强了打击实效。二是深入开展集中处理涉检信访问题专项活动。对2003年以来涉法涉检上访案件进行排查清理,对涉检信访案件,逐案落实息访措施和责任人,去年以来实现了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对非检察环节涉法涉诉来访案件不推诿,负责任地做好疏导和转办工作,畅通来访人解决诉求的渠道。市检察院控告申诉举报接待室获得2004年全国、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贵溪市检察院获得全国检察机关集中处理涉检信访问题专项活动先进集体荣誉。三是坚持结合办案化解社会矛盾。办理刑事案件中,认真对待被害人及其亲属的诉求,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做好普通刑事案件中民事赔偿部分的调解工作。认真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对不符合抗诉条件的申诉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四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和工作责任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社会治安专项整治等活动。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工作。采取送法下乡进社区、举办法制讲座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制意识,努力营造守法文明、平安和谐的社会氛围。

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两年多来,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06件118人,移送审查起诉81件95人,已提起公诉61件81人,法院已审结并作出有罪判决55件73人。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犯罪案件92件103人,大案43件,要案3件;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4件15人。工作中,一是坚持把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突出办案重点,集中主要精力抓办案,整合办案资源,完善办案机制,提高办案保障能力。市检察院加大了办案指导和直接办案力度,启动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推动基层院办案工作。查办了基层医疗卫生系统和市公路管理系统中的贿赂窝案串案等一批比较有影响的案件。二是规范办案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严格执行《江西省检察机关执法规范(试行)》,加强了案件线索管理、初查工作和内部监督制约,严把立案、撤案、不起诉和强制措施适用关。认真落实省检察院《关于确保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质量的二十条规定》,建立了案件质量督察员制度,重点对不起诉、撤案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质量检查。针对过去职务犯罪案件久拖不决、积案严重的情况,按照省检察院统一部署,开展了积案清理工作,对2003年以前立案而未结的89件积案依法作出了处理,对形成积案的原因进行了认真研究,改进了工作措施,防止案件久拖不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数量、质量和效率得到协调发展。三是加强安全防范,确保办案安全。建立并落实了办案安全防范预案审批制度、看审分离制度、安全责任检讨制度等办案安全责任制;强化了司法警察职能,开辟了办案警务区,检警职责分离,各司其职;纪检监察人员对自侦办案随案监督,有效防止了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是加强内部监督,注重办案效果。两级检察院都建成了规范的讯问监控室和询问证人室,对所办案件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强化了对讯问过程的监督,防止办案人员滥用权力和逼供、诱供。推行了“一案三卡”制度,监督办案人员依法办案、廉洁自律、尊重和保障当事人权利。讲究办案方法,注意把握政策尺度和办案策略,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加强了与发案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注意维护发案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生产经营秩序,防止因办案方法不当,对生产经营活动造成负面影响,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五是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了《江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的宣传教育活动,与市纪委联合举办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图片展览,与市妇联联合开展了家庭助廉教育活动,将预防职务犯罪职责要求纳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建立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坚持开展了系统预防和对重点工程建设的专项预防工作结合职务犯罪侦查,开展了个案预防工作。

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全市检察机关不断强化诉讼监督意识,积极探索诉讼监督的有效途径,提高诉讼监督能力,增强诉讼监督的实效。一是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19件,经监督立案后,批准逮捕14件20人,提起公诉10件16人,判刑10件16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7件(次),发出检察建议73件(次)。对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不构成犯罪或缺乏充足证据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268人,不起诉130人。对构成犯罪而没有提请批准逮捕或移送审查起诉的,建议追捕89人,追诉18人。余江县检察院对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采取“五审查制度”,认真审查“另案处理”是否处理、在逃人员是否归案、行政处罚有无以罚代刑、案件事实与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办案人员有无违法违纪办案行为,增强了监督实效。二是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2件法院改判2件。同时,通过加强沟通和提检察建议等形式达到监督的效果。三是加强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法院改判5件。对不服正确裁判的申诉,做好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四是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坚持了防止超期羁押的有效做法。加强了对余刑一年以上拟留所执行情况和管教活动的监督。驻市看守所检察室被省检察院评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五是开展专项业务工作,加大监督力度。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专项立案监督,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的专项检查和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案件等专项工作。按照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的联合部署,开展了对看守所未成年在押人员管理和教育专项检查活动,监督纠正了羁押中存在的问题。这些专项工作的开展,对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财产安全,促进司法公正,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的任务来抓,努力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队伍。200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有2个集体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10个集体、11个个人受到省级表彰,15个集体35个个人受到市级表彰;荣获集体一等功1个,个人二等功1人,个人三等功6人。

一是扎实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和专项整改活动。两年多来,按照党中央、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结合开展了学习贯彻党章活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和星级创优活动、“告别陋习,树立新风”活动。活动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抓手,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为核心,紧密结合实际,深入查摆和整改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开展上述活动,使检察干警不断增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思想意识,坚定理想信念,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执法作风有新的转变。二是加强班子建设促进队伍建设。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倡导务实廉洁的作风,形成了团结协作、能干事、有威信的领导集体。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发挥中层干部的作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用人所长,把合适的人放在适合的岗位上,充分调动广大干警的积极性,形成了良好的干事氛围。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满意度测评中,市检察院干警对领导班子满意率达100%。三是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制定和完善了《关于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意见》,提出了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具体目标和措施,并下大力气抓好落实,全市检察人员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比例达到63%,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率达26.8%,有2人分获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优秀公诉人”荣誉。四是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和纪律处分两个《条例》,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和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实行了上级院检察长和纪检组长同下级院检察长“诫勉谈话”制度以及上级院派员参加下级院民主生活会制度,增强了检察干警廉洁从检、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全市检察机关未发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

两年多来,全市检察机关不断增强宪法意识,正确处理好接受人大监督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自觉把各项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在认真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的同时,对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和重要事项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认真配合人大对检察官的述职评议,诚恳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转办案件、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二、今后五年全市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今后五年全市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进一步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要以强化法律监督为主线,推动检察业务工作全面发展。要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查办职务犯罪职能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司法公正。要准确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在各项业务工作中充分体现法律监督属性,形成监督合力,增强法律监督的整体效能。
二是要立足检察职能,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要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促进发展和促进和谐的意识,坚持执法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主动地为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服务。
三是要落实执法为民的要求,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要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在执法活动中深入实践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运用检察职能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使检察工作体现人民的愿望、适应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

四是要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专业化建设,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

全市检察机关将在中共鹰潭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落实本次会议的决议,振奋精神,恪尽职守,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建设和谐新鹰潭,为在新的起点上实现富民强市的新跨越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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