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江西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江西鹰潭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办事指南 >  正文
鹰潭市公布经济适用房最高限价
2007-02-27 10:16  文章来源:江西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办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日前,我市公布了2007年经济适用住房的建筑面积和住房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每平方米1180元。鹰潭市首个大型经济适用房和谐小区于春节之后开始主体工程施工,预计今年下半年首批300套住房可交付使用。

 
为切实解决好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问题,我市于去年底开工建设首个大型经济适用住宅小区,每套建筑面积以80平方米为主,不得超过90平方米。同时,对市中心城区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线标准也予以了核定。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以及销售按照“个人如实申请、社区群众评议、房产部门管理、政府严格审核、逐级张榜公示、分类摇号排序、社会公开监督、违规操作必纠”的原则。

另据了解,我市计划用5年时间,再建49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让1万户中低收入家庭告别“住房难”。全市今年预计在改善群众就医、就业、住房和生活保障等方面的投入将达4.5亿元,同比增长三成,使更多的中低收入家庭共享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成果。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鹰潭市行政区划体制改革的构想    2007-02-25 11:52
杨宪萍、董仚生走访驻鹰企业时提出 加强企地协作 共建美好鹰潭    2007-02-07 11:52
鹰潭市就业再就业工作上新台阶    2007-01-27 12:22
鹰潭军分区党委召开全体(扩大)会议    2007-01-27 12:19
鹰潭市财政收入总量和增量创新高    2007-01-27 12:18
鹰潭市公安局提出近期专项整治工作目标    2007-01-22 15:57
去年全市交通安全总体情况平稳    2007-01-22 15:55
鹰潭市林业局围绕“六增”做文章    2007-01-22 15:54
鹰潭市召开议军事斗争准备会议发扬党管武装优良传统扎实推进军事斗争准备    2007-01-22 15:51
鹰潭市2006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评圆满结束    2007-01-22 15:51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江西省商务厅         联系人:谭荣栋 电话:0791-6246777   Email: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 颖 电话:010-51651200-610 Email:技术支持人员邮箱